快 乐 生 活 · 精 彩 一 点 看电影 | 博客 | 找房子
您的位置:长沙信息港 首页 > 新闻中心 >4网民上网不掏钱被判刑

4网民上网不掏钱被判刑


csnis.com  发布:2008-10-8 8:50:23  来自:长沙信息港  浏览:

     因为无法承受上网费用,罗某在网上找到一种可以给网吧会员卡充值的工具后,不仅自己利用该工具充值,还告诉其他3人一起作案。近日,罗某等4人均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判刑。 

    2007年12月, 20多岁的罗某找到一种可以给网吧会员卡充值的软件,使用之后他发现:该工具可以在匹配的操作系统中对网吧会员卡进行免费充值。罗某特地在石峰区某网吧将使用方法演示给网友黄某、刘某、聂某等3人看,刘某等3人也迅速学会免费充值,于是几人开始在该网吧免费上网。从不充值为何总能上网?罗某等人的行为很快引起了网吧老板的注意,老板查询后发现他们的会员卡上竟然有几千元的上网费,网吧老板立即报案,警方随即传唤几人,发现4人利用网上工具免费充值近万元。 

    石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罗某传授犯罪方法,其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;聂某、黄某、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。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;判处聂某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4000元;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3000元;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2500元。 


(编辑:理想) 【留言评论】【在线投稿】【打印网页】【关闭窗口

最新图片头条
最新新闻
时尚新闻